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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了_4 书名号

·1 min

根据《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1. 丛书名称应加引号。

    • 如果丛书是出版社出版计划中的,也就是说,丛书名在出版时就已确定,宜将“丛书”二字放在引号之内。
    • 如果丛书的名称不是出版时确定的,或者说,不是出版社的选题,而是出版后别人对某些图书的称谓,则不宜将“丛书”二字放在引号之内。
    • 另外,“丛刊”“文库”“系列”“书系”等系列著作的名称,跟“丛书”一样,宜加引号不宜加书名号;同样,如果名称是出版时确定的,宜将“丛刊”等名称放在引号之内,反之则放在引号之外。
  2. 书名号间:

    • 连续列举书名,用了书名号,不再添加顿号。
    • 如果列出书名,并且在书名后还有其他成分,比如引用该书中的话或有注释说明,就需要用顿号了。
  3. 引号同理: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如果用了顿号也不应视为错误,在一些重要文献和权威出版物上引号之间和书名号之间有使用顿号的例子。